《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7號) 指出“大力發展社會辦醫。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床位為社會力量辦醫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推進非營利性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同等待遇。放寬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的服務領域要求,支持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參與健康服務。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推動社會力量辦醫療機構上水平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發展兒科、精神科、老年病、長期護理、口腔保健、康復、安寧療護等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的服務。大力推動醫師多點執業,鼓勵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大力發展第三方服務,引導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中心和影像中心等。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地區,社會力量可以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等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公立醫院與社會力量共同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滿足群眾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強化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